恒力彈簧支吊架誕生六十年代,按其設計原理可分為力平衡原理和力矩平衡原理兩大派別。
力矩平衡原理又分為三連機構和四連機構兩大類別。
經分析對比,此產品并無突出優點,理論雖完美,但產品在實際使用中則存在體積大、重量重、載荷調節困難等明顯弱勢,而最大的缺陷在于所用的彈簧必需有高的精度要求,否則性能大打折扣。
力矩平衡原理又分為三連機構和四連機構兩大類別:
三連機構恒吊:具有理論計算是無誤差的,結構型式簡單,對彈簧的制造精度要求不高,載荷調節不影響恒定度的優勢,
但因為存在彈簧自重和產品在制造過程中產生的制造誤差,使拉桿與活動前壓板處接觸處產生摩擦,而這種摩擦力的存在使三連機構成為性能不穩定的產品,應是其致命的缺陷。
四連機構恒吊:雖沒有三連機構的上述優勢,突出的優勢是不存在上述不穩定的摩擦力。
而在設計上雖存在比較大的誤差,可是這種誤差是相對穩定的誤差,所以四連機構原理的恒吊相應制定了部標和國標。
四連機構的彈簧恒力支吊架雖被我國認定,可是面對我國的圓柱彈簧制造能力和工程需求發展,已明顯落后,短期內我國的圓柱彈簧制造能力不可能有飛躍的發展,小小彈簧也直接體現了國力。